《閔行區加大力度支持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政策措施》
2023-07-10 來源:未知
摘要:民營經濟是促進閔行經濟增長的重要引擎、創新發展的重要主體、市場活力的重要體現。為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進一步完善政策環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間投資發展的意見》《上
民營經濟是促進閔行經濟增長的重要引擎、創新發展的重要主體、市場活力的重要體現。為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進一步完善政策環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間投資發展的意見》《上海市加大力度支持民間投資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精神,始終堅持“兩個毫不動搖”,持續優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進一步提振民營企業信心,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助力現代化產業體系建設。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營造公平的市場準入環境
1、落實統一的市場準入制度。對國家市場準入負面清單以外的領域,支持民營企業依法平等進入、開展投資。推進民營企業服務標準化規范化建設,編制閔行區服務辦事指南,細化服務標準,明確辦理時效。通過“一網通辦”“上海企業登記在線”服務平臺,為民營企業提供全環節、全類型、全天候、全流程電子化企業登記服務,推進企業設立、變更、注銷業務全程網辦。持續深化“證照分離”改革,推動民營企業準入準營審管聯動。(責任部門:區發改委、區市場局、區行政服務中心、區審改辦)
2、支持民營企業參與重大項目。鼓勵民營企業參與上海市和閔行區“十四五”規劃重大項目建設。符合條件的民間投資項目滾動列入年度區重大工程項目清單,由區重大辦負責協調推進。支持民營企業與區屬國有企業聯合,多種方式共同參與區重大項目投資建設。在招投標中對民營企業一視同仁。(責任部門:區發改委、區國資委、區建管委、區重大辦)
3、發揮政府投資引導帶動作用。用好區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天使投資引導基金等政策性引導基金,加大民間投資項目支持力度。在政府投資招投標領域全面推行保函(保險)替代現金繳納投標、履約、工程質量等保證金。將政府采購工程面向中小企業的預留份額階段性提高至40%以上的政策延續至2023年底。支持鼓勵民營企業參與政府采購。(責任部門:區建管委、區財政局〔區金融辦〕)
二、支持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
4、支持民營企業參與上海南部科創中心建設。鼓勵民營企業積極參與國家產業創新中心、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國家企業技術中心、國家產教融合創新平臺、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國家能源研發創新平臺等建設,支持民營企業承擔國家重大科技戰略任務,提升上海南部科創中心的集中度、顯示度。支持民營企業申報上海市創新型企業總部,對獲認定的企業給予開辦費和經營資助。鼓勵民營企業聯合上海交通大學、華東師范大學等區內外高校、科研院所以及產業鏈上下游等建立多種形式技術聯合體,積極申報市級工程研究中心和市級重點實驗室。推動產業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和數字化轉型升級,對民間投資技術改造項目給予上限2000萬元資助。全面落實國家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責任部門:區發改委、區經委、區科委、區稅務局)
5、支持民營企業發展高端制造業。支持民營企業深度參與高端裝備、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醫藥、人工智能等制造業主導產業以及新賽道和未來產業。對獲得市高端智能裝備首臺突破專項支持的項目給予上限200萬元資助。對獲得國家、市支持的軟件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專項項目、行業級企業級工業互聯網平臺項目、市級首版次軟件產品專項項目,給予上限100萬元資助。對被市級及以上相關部門認定為人工智能重點項目、人工智能應用場景、應用示范項目或人工智能應用示范區的建設主體,給予上限300萬元資助。鼓勵民間投資參與生物醫藥產業化,對經市級立項的戰略性新興產業化重大項目、生物醫藥領域核心技術攻關及重大產品產業化項目,給予上限1000萬元資助。鼓勵民營企業參與大零號灣未來產業先導區建設,圍繞未來智能、未來能源、未來空間三大方向加速布局未來產業,對符合條件的企業開展未來之星培育給予支持。鼓勵民營企業申報創建上海市未來產業先導區、未來產業加速園、未來產業重點企業。(責任部門:區經委、區科委)
6、強化綠色發展領域民間投資支持。鼓勵民間資本投資超低能耗建筑、綠色建筑和既有建筑節能改造等示范項目,對符合條件的給予資助。鼓勵民營企業積極參與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發展項目,支持民營企業利用廠房屋頂及附屬建設分布式光伏項目,鼓勵民間投資建設新型儲能設施、共享充電樁示范小區、停車場庫等示范項目,支持符合條件的項目申報市、區級專項資金。(責任部門:區發改委、區建管委、區房管局)
7、促進民營企業參與社會民生服務。鼓勵民間資本利用存量空間資源,按規劃建設運營養老、文化、體育、菜市場等項目。支持上海東海職業技術學院等民辦高校發展。鼓勵民營企業參與市民健身設施投資建設運營,組織承辦文化體育賽事。支持民營企業申報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旅游發展等專項資金。穩定房地產民間投資,扎實推進“保交樓、保民生、保穩定”工作。鼓勵民營企業參與“兩舊一村”改造、新一輪美麗家園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設和運營。(責任部門:區發改委、區經委、區民政局、區文化旅游局、區教育局、區房管局、區體育局、區規劃資源局)
8、鼓勵民營企業參與鄉村振興。鼓勵以市場化方式在鄉村振興領域設立投資基金。鼓勵民營企業積極參與鄉村振興,發展特色種源產業,打造綠色農業,促進鄉村文旅產業發展,推動農業高質量發展。(責任部門:區農業農村委、區財政局〔區金融辦〕、區文化旅游局)
9、支持民營企業壯大規模。對于首次達規且納統的民營企業,經認定符合條件的給予上限15萬元資助。對首次成為“四上”企業的有效期內高新技術民營企業,市、區聯動給予企業上限50萬元資助。對新認定市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給予一次性資助。鼓勵外貿民營企業開拓海外市場,對赴境外參展或參加進博會、廣交會等國際性展會的參展企業,以及在境外自建海外倉或租用海外倉的企業給予支持。將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動態納入本市研發用物品“白名單”、海關集成電路產業發展監管創新試點名單,優化通關流程、縮短通關時間。(責任部門:區經委、區科委、莘莊海關、龍吳海關)
10、推進民營經濟集聚發展。鼓勵民營企業在虹橋國際中央商務區設立總部,打造總部經濟新高地。對新引進或新認定的上海市民營企業總部和總部型機構、上海市貿易型總部給予支持。支持創新型民營企業在“大零號灣”科技創新策源功能區加速成長。引導制造業民營企業按產業功能定位向閔行經濟技術開發區、紫竹高新區、臨港浦江國際科技城、莘莊工業區、馬橋人工智能創新試驗區等重點區域集群化發展。支持民營企業打造特色園區品牌化發展。對新落地的符合條件的重點民營企業給予購租房等專項資助。(責任部門:區經委、區科委、區投促中心)
三、減輕民營企業負擔
11、切實降低民間投資成本。全面落實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等政策。對制造業等行業企業繼續實施增值稅留抵稅額增量按月全額退還。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繼續按照50%幅度減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六稅兩費”。對采取定向掛牌以及僅有一人報名參與競拍的出讓地塊,取消現場交易環節,民營企業可以直接電子掛牌交易并確認競得。優先保障符合條件的民間投資產業用地需求。產業用地地價實行底線管理原則和績效聯動,工業用地最低可按全國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確定,研發用地最低可按本市研發用地基準地價出讓。彈性年期到期續期時的土地價款,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和產業發展規劃的,經集體決策,可按照原出讓合同約定價格,綜合評估確定續期價格。鼓勵存量產業用地提容增效,按照規劃和產業導向,民間投資存量工業和倉儲用地經批準提高容積率和增加地下空間的,不再增收土地價款。引導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參與上海電力市場直接交易,降低生產經營成本。(責任部門:區經委、區規劃資源局、區稅務局)
12、加大民營企業的金融支持力度。支持民營企業納入“2023年閔行區企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貸款”政策范圍,對符合條件的給予利率優惠和貸款利息補貼。對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上市(掛牌)給予資助。支持符合條件的民間投資項目在保障性租賃住房等領域發行REITs產品,積極申報國家政策性開發性金融工具(基金)和制造業中長期貸款。對獲得本市政府性融資擔保的區內民營企業,經認定給予擔保費全額補貼。鼓勵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降低民營企業融資成本。持續支持金融機構實施無縫續貸增量擴面,在符合各銀行授信管理要求和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做到“零門檻申請、零費用辦理、零周期續貸”。(責任部門:區發改委、區經委、區財政局〔區金融辦〕)
四、優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
13、加快民間投資項目前期工作。有序做好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管理權限下放承接工作。全面推進落實社會投資項目用地清單制。納入建筑師負責制試點且已投保注冊建筑師職業責任保險的項目,經責任建筑師告知承諾,在具備相關審批要件后,施工圖審查合格證書不再作為建設工程施工許可核發前置條件。推進社會投資產業項目“拿地即開工”。鞏固提升“多測合一”改革成效,全面推廣“樁基先行”,全面推進“水電氣網聯合報裝”,推進民間投資一站式辦理施工許可,一次申請并聯審批,一次性核發電子證照。(責任部門:區發改委、區建管委、區規劃資源局)
14、加強企業信用信息共享應用。有序推行市場主體以專用信用報告替代有無違法記錄證明,進一步便利民營企業上市融資、招投標等經營活動。民營企業通過“信用中國”“信用上海”等渠道獲取公共信用信息報告。高效開展民營企業信用修復,縮短受理時間,提升修復效率。開展守信激勵和嚴重失信主體名單認定和管理,推動信用獎懲機制規范化運行。深化信用承諾和承諾履行信息的應用,對做出信用承諾的守信主體實施減材料、減時限以及容缺辦理等便利政策。(責任部門:區發改委、區司法局、區有關部門)
15、構建親清政商關系。發揮區工商聯、區總商會和街鎮商會作用,建立健全政商定期溝通機制。各級領導干部通過深入調研等方式,為民營企業解難題、辦實事。健全完善政府守信踐諾機制,嚴格履行民間投資項目落地過程中依法依規作出的政策承諾和訂立的各類合同。實施完善重點民營企業黨建指導員制度。每年開展民營企業評選,選樹優秀民營企業家,建立人才庫。鼓勵民營企業參與本市重點工程實事立功競賽。廣泛宣傳報道民營企業參與市、區重大工程的先進事跡。(責任部門:區委組織部、區工商聯、區重大辦、區融媒體中心、區有關部門、各街鎮、園區、公司)
16、全面提升服務能級。完善全生命周期民營企業服務體系,編制發布涉企政策手冊。健全政策精準直達機制,構建“政策計算器”,實現惠企政策智能匹配。擴大惠企政策“免申即享”試點范圍。拓寬政策宣傳渠道,在“一網通辦”“隨申辦”閔行旗艦店開設專欄,實現政策網上辦理、精準推送。為民營企業提供法律咨詢、援助、調解等服務。主動融入長三角一體化發展等戰略,發揮東西部協作和對口支援優勢,為民營企業到本區對口地區發展提供信息、協調等服務。支持民營企業家申請“春申金字塔人才計劃”,符合條件的給予住房保障、子女入學等服務。對民營企業特殊人才落戶予以支持。實施人才安居工程,對民營企業青年創新人才給予租房補貼。(責任部門:區府辦、區人才辦、區經委、區司法局、區人社局、區房管局、區行政服務中心、區工商聯、區融媒體中心)
一、營造公平的市場準入環境
1、落實統一的市場準入制度。對國家市場準入負面清單以外的領域,支持民營企業依法平等進入、開展投資。推進民營企業服務標準化規范化建設,編制閔行區服務辦事指南,細化服務標準,明確辦理時效。通過“一網通辦”“上海企業登記在線”服務平臺,為民營企業提供全環節、全類型、全天候、全流程電子化企業登記服務,推進企業設立、變更、注銷業務全程網辦。持續深化“證照分離”改革,推動民營企業準入準營審管聯動。(責任部門:區發改委、區市場局、區行政服務中心、區審改辦)
2、支持民營企業參與重大項目。鼓勵民營企業參與上海市和閔行區“十四五”規劃重大項目建設。符合條件的民間投資項目滾動列入年度區重大工程項目清單,由區重大辦負責協調推進。支持民營企業與區屬國有企業聯合,多種方式共同參與區重大項目投資建設。在招投標中對民營企業一視同仁。(責任部門:區發改委、區國資委、區建管委、區重大辦)
3、發揮政府投資引導帶動作用。用好區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天使投資引導基金等政策性引導基金,加大民間投資項目支持力度。在政府投資招投標領域全面推行保函(保險)替代現金繳納投標、履約、工程質量等保證金。將政府采購工程面向中小企業的預留份額階段性提高至40%以上的政策延續至2023年底。支持鼓勵民營企業參與政府采購。(責任部門:區建管委、區財政局〔區金融辦〕)
二、支持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
4、支持民營企業參與上海南部科創中心建設。鼓勵民營企業積極參與國家產業創新中心、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國家企業技術中心、國家產教融合創新平臺、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國家能源研發創新平臺等建設,支持民營企業承擔國家重大科技戰略任務,提升上海南部科創中心的集中度、顯示度。支持民營企業申報上海市創新型企業總部,對獲認定的企業給予開辦費和經營資助。鼓勵民營企業聯合上海交通大學、華東師范大學等區內外高校、科研院所以及產業鏈上下游等建立多種形式技術聯合體,積極申報市級工程研究中心和市級重點實驗室。推動產業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和數字化轉型升級,對民間投資技術改造項目給予上限2000萬元資助。全面落實國家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責任部門:區發改委、區經委、區科委、區稅務局)
5、支持民營企業發展高端制造業。支持民營企業深度參與高端裝備、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醫藥、人工智能等制造業主導產業以及新賽道和未來產業。對獲得市高端智能裝備首臺突破專項支持的項目給予上限200萬元資助。對獲得國家、市支持的軟件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專項項目、行業級企業級工業互聯網平臺項目、市級首版次軟件產品專項項目,給予上限100萬元資助。對被市級及以上相關部門認定為人工智能重點項目、人工智能應用場景、應用示范項目或人工智能應用示范區的建設主體,給予上限300萬元資助。鼓勵民間投資參與生物醫藥產業化,對經市級立項的戰略性新興產業化重大項目、生物醫藥領域核心技術攻關及重大產品產業化項目,給予上限1000萬元資助。鼓勵民營企業參與大零號灣未來產業先導區建設,圍繞未來智能、未來能源、未來空間三大方向加速布局未來產業,對符合條件的企業開展未來之星培育給予支持。鼓勵民營企業申報創建上海市未來產業先導區、未來產業加速園、未來產業重點企業。(責任部門:區經委、區科委)
6、強化綠色發展領域民間投資支持。鼓勵民間資本投資超低能耗建筑、綠色建筑和既有建筑節能改造等示范項目,對符合條件的給予資助。鼓勵民營企業積極參與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發展項目,支持民營企業利用廠房屋頂及附屬建設分布式光伏項目,鼓勵民間投資建設新型儲能設施、共享充電樁示范小區、停車場庫等示范項目,支持符合條件的項目申報市、區級專項資金。(責任部門:區發改委、區建管委、區房管局)
7、促進民營企業參與社會民生服務。鼓勵民間資本利用存量空間資源,按規劃建設運營養老、文化、體育、菜市場等項目。支持上海東海職業技術學院等民辦高校發展。鼓勵民營企業參與市民健身設施投資建設運營,組織承辦文化體育賽事。支持民營企業申報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旅游發展等專項資金。穩定房地產民間投資,扎實推進“保交樓、保民生、保穩定”工作。鼓勵民營企業參與“兩舊一村”改造、新一輪美麗家園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設和運營。(責任部門:區發改委、區經委、區民政局、區文化旅游局、區教育局、區房管局、區體育局、區規劃資源局)
8、鼓勵民營企業參與鄉村振興。鼓勵以市場化方式在鄉村振興領域設立投資基金。鼓勵民營企業積極參與鄉村振興,發展特色種源產業,打造綠色農業,促進鄉村文旅產業發展,推動農業高質量發展。(責任部門:區農業農村委、區財政局〔區金融辦〕、區文化旅游局)
9、支持民營企業壯大規模。對于首次達規且納統的民營企業,經認定符合條件的給予上限15萬元資助。對首次成為“四上”企業的有效期內高新技術民營企業,市、區聯動給予企業上限50萬元資助。對新認定市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給予一次性資助。鼓勵外貿民營企業開拓海外市場,對赴境外參展或參加進博會、廣交會等國際性展會的參展企業,以及在境外自建海外倉或租用海外倉的企業給予支持。將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動態納入本市研發用物品“白名單”、海關集成電路產業發展監管創新試點名單,優化通關流程、縮短通關時間。(責任部門:區經委、區科委、莘莊海關、龍吳海關)
10、推進民營經濟集聚發展。鼓勵民營企業在虹橋國際中央商務區設立總部,打造總部經濟新高地。對新引進或新認定的上海市民營企業總部和總部型機構、上海市貿易型總部給予支持。支持創新型民營企業在“大零號灣”科技創新策源功能區加速成長。引導制造業民營企業按產業功能定位向閔行經濟技術開發區、紫竹高新區、臨港浦江國際科技城、莘莊工業區、馬橋人工智能創新試驗區等重點區域集群化發展。支持民營企業打造特色園區品牌化發展。對新落地的符合條件的重點民營企業給予購租房等專項資助。(責任部門:區經委、區科委、區投促中心)
三、減輕民營企業負擔
11、切實降低民間投資成本。全面落實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等政策。對制造業等行業企業繼續實施增值稅留抵稅額增量按月全額退還。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繼續按照50%幅度減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六稅兩費”。對采取定向掛牌以及僅有一人報名參與競拍的出讓地塊,取消現場交易環節,民營企業可以直接電子掛牌交易并確認競得。優先保障符合條件的民間投資產業用地需求。產業用地地價實行底線管理原則和績效聯動,工業用地最低可按全國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確定,研發用地最低可按本市研發用地基準地價出讓。彈性年期到期續期時的土地價款,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和產業發展規劃的,經集體決策,可按照原出讓合同約定價格,綜合評估確定續期價格。鼓勵存量產業用地提容增效,按照規劃和產業導向,民間投資存量工業和倉儲用地經批準提高容積率和增加地下空間的,不再增收土地價款。引導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參與上海電力市場直接交易,降低生產經營成本。(責任部門:區經委、區規劃資源局、區稅務局)
12、加大民營企業的金融支持力度。支持民營企業納入“2023年閔行區企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貸款”政策范圍,對符合條件的給予利率優惠和貸款利息補貼。對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上市(掛牌)給予資助。支持符合條件的民間投資項目在保障性租賃住房等領域發行REITs產品,積極申報國家政策性開發性金融工具(基金)和制造業中長期貸款。對獲得本市政府性融資擔保的區內民營企業,經認定給予擔保費全額補貼。鼓勵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降低民營企業融資成本。持續支持金融機構實施無縫續貸增量擴面,在符合各銀行授信管理要求和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做到“零門檻申請、零費用辦理、零周期續貸”。(責任部門:區發改委、區經委、區財政局〔區金融辦〕)
四、優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
13、加快民間投資項目前期工作。有序做好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管理權限下放承接工作。全面推進落實社會投資項目用地清單制。納入建筑師負責制試點且已投保注冊建筑師職業責任保險的項目,經責任建筑師告知承諾,在具備相關審批要件后,施工圖審查合格證書不再作為建設工程施工許可核發前置條件。推進社會投資產業項目“拿地即開工”。鞏固提升“多測合一”改革成效,全面推廣“樁基先行”,全面推進“水電氣網聯合報裝”,推進民間投資一站式辦理施工許可,一次申請并聯審批,一次性核發電子證照。(責任部門:區發改委、區建管委、區規劃資源局)
14、加強企業信用信息共享應用。有序推行市場主體以專用信用報告替代有無違法記錄證明,進一步便利民營企業上市融資、招投標等經營活動。民營企業通過“信用中國”“信用上海”等渠道獲取公共信用信息報告。高效開展民營企業信用修復,縮短受理時間,提升修復效率。開展守信激勵和嚴重失信主體名單認定和管理,推動信用獎懲機制規范化運行。深化信用承諾和承諾履行信息的應用,對做出信用承諾的守信主體實施減材料、減時限以及容缺辦理等便利政策。(責任部門:區發改委、區司法局、區有關部門)
15、構建親清政商關系。發揮區工商聯、區總商會和街鎮商會作用,建立健全政商定期溝通機制。各級領導干部通過深入調研等方式,為民營企業解難題、辦實事。健全完善政府守信踐諾機制,嚴格履行民間投資項目落地過程中依法依規作出的政策承諾和訂立的各類合同。實施完善重點民營企業黨建指導員制度。每年開展民營企業評選,選樹優秀民營企業家,建立人才庫。鼓勵民營企業參與本市重點工程實事立功競賽。廣泛宣傳報道民營企業參與市、區重大工程的先進事跡。(責任部門:區委組織部、區工商聯、區重大辦、區融媒體中心、區有關部門、各街鎮、園區、公司)
16、全面提升服務能級。完善全生命周期民營企業服務體系,編制發布涉企政策手冊。健全政策精準直達機制,構建“政策計算器”,實現惠企政策智能匹配。擴大惠企政策“免申即享”試點范圍。拓寬政策宣傳渠道,在“一網通辦”“隨申辦”閔行旗艦店開設專欄,實現政策網上辦理、精準推送。為民營企業提供法律咨詢、援助、調解等服務。主動融入長三角一體化發展等戰略,發揮東西部協作和對口支援優勢,為民營企業到本區對口地區發展提供信息、協調等服務。支持民營企業家申請“春申金字塔人才計劃”,符合條件的給予住房保障、子女入學等服務。對民營企業特殊人才落戶予以支持。實施人才安居工程,對民營企業青年創新人才給予租房補貼。(責任部門:區府辦、區人才辦、區經委、區司法局、區人社局、區房管局、區行政服務中心、區工商聯、區融媒體中心)